城西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城西区位于西宁市西部,总面积56.9平方公里,总人口25.27万(未含海湖新区入住人口),全区辖1镇7个街道办事处,设12个行政村27个社区,是一个以科研、教育、文化、通讯为中心,集金融、商贸和旅游为一体的新型城区。全区以汉族为主,共有汉、回、藏、土、蒙等33个民族。地处湟水河谷地,南高北低,湟水河、南川河交汇,平均海拔2261米,年均气温4.9℃,年均降水量379毫米。近年来,城西区围绕建设“全省高端现代服务业发展核心区”的目标定位,以“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精神努力推动各项工作,成为全市教育、科研、文化、金融、商贸、旅游等较为发达的新兴城区,有着科教领先、商贸发达、基础完善、环境优美、人文氛围浓厚和行政事业单位集中的区位优势。2016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67.03亿元,增长10.9%;完成区属固定资产投资99.7亿元,增长16.1%;完成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1.02亿元,增长10.0%;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39.37亿元,增长11.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364元,增长9.2%;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662元,增长9.2%。